乌鲁木齐一“联合大院”质疑物业收费标准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尚华报道)“我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住在集资兴建的家属楼里。最近突然说要交物业管理、停车费,这些收费项目和费用价目收得合理吗?”930,冯先生打通新疆都市报热线询问。

当天,记者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大湾南路851号的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达坂城分局联合大院。冯先生向记者发牢骚:“去年和今年收的扫雪费到了谁手上,我们不知道;现在说要收取每平方米5毛钱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每月收80元到300元不等,依据是什么?”

居民刘女士说,扫雪费用是单位征求过大家意见的,每年交40元,由每栋楼的楼长来收,然后分配给扫雪的人。在大院聊天的几位阿姨证实了刘女士的说法。

在大院西侧,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公司贴出的告示。原来,新疆金西域物业管理公司近期正式接管该局联合大院物业服务工作,并将物业收费标准一并公示,征求居民建议。

在公示上写着,该小区“物业费用:0.5/平米(每月)”,停车场地费用分三种类别:“包月费用80//月,临时停车:3/小时,20/24小时;租用车位300/月。”

记者致电乌鲁木齐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说,根据《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物业维护费用依照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等级,实行政府指导、市场调节定价。小区物业在政府指导价0.3-2元范围内,具体情况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协商。

新疆金西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路管理局联合大院项目的买经理说,依据自治区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停车场收费标准。根据规定,小区内设有专门室外机动车辆停车场的停车服务费为:固定停放每车每天10元,不足一天但连续停放超过5小时的按一天计;临时停放每车每小时2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小区内居民所拥有的机动车辆停车服务费一律按以上标准减半计收,即对小区内居民所拥有的机动车辆连续停放超过15天的实行包月制,按每车每月80元交纳停车服务费。临时停车费规定的3元每小时与该规定有1元浮动,这是制定时参考了市场价格。

买经理说,有物业后,诸如扫雪、换灯泡等之类的活儿,他们全包了。